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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野猪的“战争”
地处皖南山区的安徽歙县,丘陵起伏,溪谷纵横。作为新安江源头重要的生态屏障,歙县森林覆盖率高达78%,这里也成为野猪的天堂。在歙县溪头镇、璜田乡等地,野猪泛滥成灾。
“这一两年野猪数量的增长可以说是突飞猛进。”歙县狩猎队队长程国安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他告诉记者,农民辛苦耕耘一年的红薯、玉米等庄稼被野猪啃食后颗粒无收,“野猪泛滥,老百姓庄稼都种不出来,房子边上都是野猪。”无奈的村民只能在网上发帖诉苦,寻求当地政府的帮助。今年以来他频频接到村民的求助电话,看到遭了“猪灾”的村民,程国安既心疼又无奈。
“春拱种、夏毁苗、秋啃果。”野猪已成为中国当前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日前,国家林草局在江西等1省份开展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工作,不少试点地已划定或延长野猪狩猎期,并派出狩猎队进行猎杀,然而猎杀队却面临种种现实困境。而作为“三有”保护动物(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野猪,有法律保护,“猪可以抢粮,人却不能伤猪”。这场因野猪下山而引发的人与猪的激烈冲突,正在成为一场全国性的“战争”。
新华社资料图
人猪冲突
位于川西北的北川羌族自治县,同样饱受野猪泛滥的困扰。“老百姓的庄稼受害面积很大。”北川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相关负责人表示,受野猪啃食的主要是粮食作物和药材。当地山高林密,气候宜人,适宜种植黄连等高价值林草中药材。黄连需要林下种植,五年一熟,每亩可为村民带来收入3万元。野猪在冬春季节常常进入黄连地觅食,践踏或拱出黄连苗,对黄连的种植危害极大。
野猪是一种主要以植物为主的杂食动物,以嫩叶、坚果、浆果、草叶和草根为食,并用坚硬的鼻子从地面挖掘根和球茎。但它们也会吃几乎任何适合进入嘴巴的东西,如鸟卵、老鼠、蜥蜴、蠕虫、腐肉,甚至也会吃野兔和鹿崽、蛇来补充自己的饮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防控野猪危害综合试点专家组成员、东北林业大学教授张明海表示,野猪食性广而杂,不挑食,决定了野猪超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不管是青藏高原,还是热带雨林,从东北的寒温带森林到南方的山地丘陵都有野猪分布”。
在农林交错区域,野猪异常活跃,野猪对农作物的取食和践踏是人与野猪冲突的主要原因。吉林珲春地区的一份野猪危害调查报告显示,野猪危害多在夏初至秋末之间发生。夏季正是玉米结穗和成熟的季节,野猪对玉米的危害从玉米灌浆期开始,此时由于玉米尚未成熟,粹粒不饱满,野猪吃不到完整的玉米,所取食的玉米棵数增加,危害十分严重。秋季玉米成熟之后,野猪的危害更甚。更让农户深恶痛绝的是野猪的泥浴行为。研究表明,在野外食物充足的情况下野猪很少取食农作物,但会经常在农田中打滚,因此野猪所到之处庄稼都遭到破坏。
随着野猪下山侵扰越来越频繁,野猪伤人的事件频发。今年3月,北川羌族自治县白坭乡的66岁老人马久玉,在自家林地干活时,被野猪袭击。老人被野猪撕咬后,身上血肉模糊,全身多个部位受伤。今年10月,伊春市朗乡林业局居民李芳明和老伴在自己家地里捡黄豆时,遭遇野猪攻击,身受重伤。检索相关报道可以发现,今年全国各地就陆续发生了数起严重的野猪伤人事件。对此,张明海解释,野猪属于一雄多雌繁殖,在非繁殖季节,公猪往往是单独活动的。而公猪有锐利的獠牙,极具伤害性。“野猪一般不主动攻击人,但野猪是一种敏感且‘不自信’的动物。”张明海介绍,野猪往往是以面部大小来决定对方的危险程度,直立行走的人类面积是最大的,也被认为是最危险的,这也导致野猪出于恐慌而主动攻击人。
在程国安看来,当地这两年野猪数量猛增的原因在于停滞的狩猎和退耕还林。年底启动的歙县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计划在18个乡镇完成退耕还林余亩。山林植被的恢复,加之没有天敌,野猪繁殖能力强,使得种群数量呈现几何式增长。“原来野猪冬至发情,来年小满节气生小猪,现在一年要生两次。”程国安说。
“这是不争的事实。”张明海说,尽管全国第二次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的结果还没公布,但全国绝大部分地区野猪种群数量,较~年第一次全国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在张明海看来,野猪种群数量的快速增长,是有其生物学以及生态学特性的。野猪属偶蹄目、猪科、猪属,在中国仅有1属1种,但分7个亚种。“亚种群彼此间是没有生殖隔离的。”张明海介绍,野猪每次产仔在6~8只,多时可达13只。与野猪高繁殖率相对应的是,狼虎豹等野猪的天敌,种群数量却越来越少。缺少天敌压制的野猪,于是开始“生生不息”。“但我们尚不能下定论说,野猪的种群出现失控”。
面对野猪野生种群的反弹甚至局部地区的泛滥现象,有声音呼吁动物保护名录需要作出调整,将野猪除名。“我个人也赞同把野猪暂时从三有名录中调出来。”张明海认为,保护物种的名录应该随着种群的变化,每隔几年可适时进行调整与修正。但调整保护名录并非易事,从三有保护动物名录公布至今,尚未进行过调整,而调整必将伴随着争议。野猪可以调节森林、草甸的植物群落,是食物链上级动物的主要食物,野猪的遗传基因又是家猪改良的基因库。“调整名录需要相当的理论根据,调整程序也需要走一套很复杂的流程。”张明海解释。
“不宜轻易地把野猪移出目录。”曾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法》前期修订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周珂表示,将野猪移出目录,保护的力度就会大大降低,这会产生新的问题。周珂认为,移出“三有”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虽然在法律上规定了不许用灭绝性的方法猎捕,但政策的“口子”开得比较大,不排除捕杀会带来严重后果。
狩猎困境
今年,北川县多地的农田遭遇野猪的破坏。北川县决定对致害野猪进行捕猎,然而当地并无专业的狩猎队伍,只得邀请江油市的一支狩猎队来进行应急处置。
江油市万宝野生动物专业捕猎救助中心是四川唯一一支完备的捕猎队。据多名野生动物保护专家组成的调查团队估算,四川全省野猪种群数量约82.1万头,主要分布于川西高原高山峡谷区及盆周山地,其中甘孜、阿坝、雅安等十多个市州野猪种群密度高。今年北川、理塘更是接连发生野猪伤人事件。
野猪肆虐,这支捕猎队就成了各地争相邀请的“救火队”。但就在11月11日,在北川县境内的一次猎捕野猪的行动中,捕猎队损失了一只刚从国外进口、价值高达6万元的猎犬,这让狩猎队负责人成涛心疼不已。“没有好的猎犬,根本没法狩猎。”成涛表示,在前段时间的捕猎行动中,牺牲了好几条猎犬,损失惨重。成涛的狩猎队拥有越野车辆、猎枪、通讯定位设施等先进装备,但最重要的装备却是猎犬。“大山里追踪猎捕野猪,去再多的人都不管用,只有依靠猎犬。”多位地方狩猎队负责人透露,优秀的猎犬一般价格在3万元左右,而从国外引进的猎犬则能贵到十多万元。
野猪警惕性高且善于跑跳,野外猎捕的难度很高。江西武宁县护农狩猎队队长潘明是一名经验丰富的野猪猎手,他表示,野外寻觅野猪的踪迹有两种办法,一是靠领头的猎犬寻味追踪,二是在雨后的山林中,跟着泥地中野猪的脚印走。“我们目前全部是依赖猎犬。”潘明说,猎捕野猪是一项极其危险的行动,在狩猎过程中,发现野猪的猎犬们会将野猪从藏身之处赶出来,并将其团团围住,等待猎人上前用枪将野猪猎杀。拼死一搏的野猪极具攻击性,这一过程中极容易造成猎犬的死亡。“一旦猎狗死亡,狩猎的成本就得另算。”
高风险带来的是狩猎的高成本,这让一些计划邀请外地狩猎队到当地开展野猪猎捕的地区,望而却步。北川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相关负责人透露,跟江油狩猎队在相关费用上商谈了多次,但具体价格还没有落到纸面上。一位基层林业部门人员坦言,算上猎狗、食宿、弹药、野猪尸体无害化处理等费用,请外地猎捕队来打一头野猪价格在元左右,这对于财政经费有限、“囊中羞涩”的林业部门而言太贵了。
但狩猎队对这样的成本投入同样不买账。在潘明看来,猎捕野猪是出于护农的公益目的,“只要不亏很多,都可以接受。”但当地并没有相关补贴以弥补成本,狩猎成了“赔本赚吆喝”的一件事。在安徽歙县,政府对野猪猎获进行一定程度奖励,根据野猪猎获物重量分别给予每头~元不等的劳务补偿。但在程国安看来,补贴那么少,每天奔波于山林荒野之中,还要承担养狗的支出,根本就是亏本的,不少队员因此怠于猎捕了。
今年9月,北川县成立了自己的狩猎队,然而因为没有批到枪,这支狩猎队难以独立开展工作,只能暂时依托江油万宝捕猎救助中心来进行人员的培训。“主要卡在政策上,民用枪支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政策,所以批不下来。”北川县野生动物保护站相关负责人解释。目前用枪猎杀野猪是唯一被许可的猎捕方式,而设置陷阱、用毒、用电等猎捕手段由于可能误伤其他野生动物已被禁止。程国安说,狩猎队进行护农狩猎必须经过批准,“狩猎证得林业部门发放,而枪证则需要公安部门发放。”根据中国《枪支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当前护农狩猎队配枪主体缺乏法律依据,多地的狩猎队长期处于“无枪”状态,需要进一步规范。
张明海认为,出动狩猎队是一个临时抱佛脚的方式,难以治本。“猎杀数量过高,影响野猪种群繁衍;猎杀数量过低,危害又没有明显消除。”尽管面临着种种待解决的难题,安徽、四川等多个省份还是出台了野猪防控的相关计划,并决定对野猪进行猎杀。近期,黄山市出台了《加强野猪危害防控工作方案》,要求歙县在每年10月1日至翌年1月31日狩猎期组织狩猎队适量猎捕野猪,管控野猪种群数量。程国安所在的狩猎队有52名队员,每人领到的任务是今年要猎杀5头野猪。但他认为,这项任务难以完成。
对于林业部门而言,确定猎捕的数量是个难题。“到底猎捕多少?指标依据又是什么?”目前调控野猪种群数量有三种方式,一是根据野猪种群的年消长量,来确定猎捕量;二是根据年繁殖率,在野猪繁殖之前进行干预;三是根据种群的生境容纳量,把野猪种群数量控制在最大容纳量之下。然而无论哪种方式,科学制订猎捕定额的前提是要对当地野猪种群数量进行精准地掌握。对于不少地方的野保部门而言,这是本“糊涂账”。“只有进行总体调查,知晓野猪种群规模,才能发出相应的调控数量。”北川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未进行总体调查,当地野猪种群的具体数量,他们并不掌握。
张明海告诉记者,对野猪种群的长期动态检测很困难,“这与种群的年龄结构、迁入率、迁出率,以及种群交互等因素密切相关,变量太多。”而长期监测机制的缺乏,使得相关部门难以科学布设野猪的监测路线、监测点,并建立网络。“这难以对易泛滥成灾的动物进行预测,没有预警系统”。
如何化解
野猪的泛滥,使得人与野猪之间的冲突演变成一场持久的“战争”。
四川巴中地区,野猪成灾。现年67岁的吴婆婆,是四川巴中市巴州区凤头山村村民,一个人留守老家的她,仅靠种点庄稼为生。自年起,为驱赶野猪,守护庄稼,老人一直在山上搭棚居住,并购置了电野猪的设备。因电死3头野猪并售卖,吴婆婆犯非法狩猎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普通老百姓是不能猎杀野猪的,只有政府委托的狩猎队才行。”北川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相关负责人解释,面对野猪滋扰农田,村民们只得无奈地用燃放鞭炮、敲打脸盆、制作稻草人、放高音喇叭等方式驱赶野猪,但收效甚微。聪明的野猪与人却打起了游击战。“赶了又来,来了又赶,但人又不能2小时看护庄稼”。
但在一些地方,为了从猪口夺食,村民与野猪的冲突仍在激化。因为损失了30多亩的麦子和70多亩的玉米,河南淅川县的一对夫妇决定与野猪开战。在今年的5月至7月,这对夫妇在淅川县仓房镇清泉村的一处山地上,连续多天使用绝缘木签、电丝网将地围起来,使用电瓶、逆变器、警报器等设备狩猎野猪,捕获野猪8只以上。而办案机关认为,淅川县全境全年为禁猎区,电网为禁用捕猎械具,目前这对夫妇均获刑。舆论不乏为其叫屈的声音,许多网友纷纷在评论区“控诉”野猪泛滥。
“法律有规定禁止的行为,是不能够任意突破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周珂认为,这并非课刑过重,村民撇开法律的规定,而自己去猎杀野猪,这种“正当性”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周珂同时指出,法院判决时,应该考虑野猪对村民庄稼的损害程度、受害持续时间,以及政府是否有不作为等从轻情节。
多位受访专家表示,目前面对野猪损害庄稼,更重要的化解矛盾办法就是通过政府给予补偿。在野猪灾害多发的安徽省,目前并没有针对野猪等野生动物造成损失的专项补助,只能依据《安徽省野生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补偿办法》申请补偿,但执行过程中存在调查、取证、定损难、补偿低等问题。一位不愿具名的安徽省基层林业部门人士表示,政府给予补偿,需要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县级财政捉襟见肘,补偿资金的审定下拨并不容易。
云南省在亚洲象肇事案件中曾引入商业保险。按照规定,西双版纳州范围内发生的亚洲象肇事案件,只要符合保险协议规定的情形,全部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协议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通过直接补偿的办法降低了人象之间冲突的激烈程度。类似的思路正在被借鉴。日前,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正式启动野生动物肇事保险,并将其纳入宁海县政策性农业保险。今年,北川县财政出资15万元,购买了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截至10月底,保险公司已理赔案件件,赔付金额20余万元。不过,因为野猪泛滥的原因,野猪糟蹋农田事件多发,这大大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赔付风险,出现了政府“买单”给农作物投保,保险公司却不愿承保的尴尬局面。
张明海认为,防控野猪灾害得回到问题原点。“最有效的调控手段就是野猪的天敌,需要有意识地进行生态恢复,并给野猪的同等竞争物种以种群生存的空间”。
(原标题:野猪已成中国当前致害范围最广、造成损失最严重的野生动物)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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