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亚洲象 >> 亚洲象的形状 >> 北上象群参加生物多样性会议造成的损害能否
原本生活在云南西双版纳的一群大象,突然一路向北,6月1日15头野象继续一路向北。“云南发布”5月31日下午披露的象群位置为红塔区洛河乡与大营街街道交界处。
记者从现场获悉,经人工投喂吃饱喝足后,象群6月1日进入了新寨村,此处距离昆明市晋宁区地界仅约两三公里。按目前野象群的迁徙路径,预计今天(6月2日)下午进入昆明市晋宁区。
6月1日下午,昆明市晋宁区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当地多部门已联合召开会议,并按照省市部门的部署和要求开展相应准备工作。
亚洲象是亚洲现存最大的野生动物,主要分布在我国的西双版纳、普洱、临沧,数量约为头,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这15头大象从普洱墨江到玉溪元江再到玉溪峨山,竟然走了一个多月,至今仍未停下自己的脚步。15头大象组成的北上团队,由6头雌象、3头雄象、3头亚成体和3头小象组成。其实这群大象原本有17头,但是突然有两头大象中途掉队了。原因竟是有两头象偷吃了村民家的酒槽,喝醉了离队了。可见喝酒误事,让自己掉队了在5月25日也有一只小象,也是喝了酒槽,但是它喝醉了一点不老实。在田埂上大搞破坏,但是玩够了的小象,竟然在傍晚追上来象群。
对此,有人说:可能是象群首领经验不足,走错了路。也有人说是生态破坏,导致大象不得不迁徙;5月23日云南元江出现了云南历史第三高温,网友推测说象群北上避暑去了。还有网友说云南动物园伙食好。
难道此次象群是亚洲象物种代表,来昆明参加《生物多样性会议》?
目前还不清楚,大象迁徙的具体原因还不清楚,当地居民在象群来临时要理性,不要和象群靠得太近,以免发生危险。
一、损害农作物等财产
亚洲象是食草性动物,奔跑起来可以达到36千米每时。这群大象看着人畜无害,但是人家毕竟作为亚洲现存最大的野生动物,破坏力也极大。
一个多月时间,象群在元江县、石屏县共“肇事”起,直接破坏农作物达亩,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近万元。
二、能否主张国家补偿、赔偿及赔偿?
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野生动物造成的人员伤亡、农作物损失以及其它财产损失,应由当地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另,行政机关对野生动物致害具有监管职责,此次北上象群由行政机关全程监视,负有保护公民个人人身、财产不被野象侵害的法定职责,若在野象将要实施或者正在实施他人人身、财产侵害行为时,行政机关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避免损害结果的发生,未履行该项法定职责的,属于行政不作为,因此,对野象造成的损害后果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可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义务机关为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
三、补偿、赔偿标准
根据《云南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害补偿办法》第七条:
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认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造成人身损害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补偿,补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补偿金按照所在县(市)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所在县(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及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残疾补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确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所在县(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所在县(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补偿金、丧葬费,总额为所在县(市)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8倍。
第八条: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认有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的造成财产损害情形之一的,应当给予补偿,补偿金按照当年的政府补偿费用与实际损害总额的比例计算,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年年底前确定具体的补偿金数额,并及时给付受害人。受害人生活确有困难的,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预支部分补偿金,年终结算。
由此可见,此次象群北上来昆造成的损害可以向国家申请补偿、赔偿,由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补偿、赔偿义务机关,向受害人履行补偿、赔偿义务,还可以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