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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朝阳市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

发布时间:2022/6/19 13:51:50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年朝阳市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工程已由朝阳市交通运输局以《朝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年朝阳市公路交通标志、标线优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朝交发1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朝阳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朝阳市境内。2.2工程概况:朝阳市年公路标志、标线优化提升工程涉及京沈线、凌兴线、敖喀线、宁孤线、朝锦线、赤锦线等交通标志、标线路段长度总计米,新增交通标志处,拆除8处,新增热熔标线.82平方米,振东标线平方米,清除热熔标线61.8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时间为年07月10日,完工时间为年08月19日,共计4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合同段。2.6质量要求:合格2.7合同估算价:.6万元。3.资格条件3.1资质等级:3.1.1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且业务范围能够承担一级公路的标志、标线等交通工程。3.1.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2财务要求:投标人在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若年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年财务审计报告)。3.3企业业绩:近3年(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竣工时间为准)内完成过两个国省干线公路类似工程。3.4企业信誉:(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均无行贿犯罪行为(须提供书面承诺原件)。3.5主要人员:(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并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及时撤离);(2)项目总工1人,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项目经理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并提供无在岗承诺书(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及时撤离)。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号)要求,投标人如为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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